编辑: ZCYTheFirst | 2017-11-03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 号) 、国务院国资委、财 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 (国办发?2016?45 号)等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天水市政府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甘肃祁连山水 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积极协调,全力推进"三供 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离移交范围 公司所属企业
4 个职工家属区,共计
2476 户,分别是祁连山房产 大厦
96 户、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登公司" )职工 家属区
1890 户、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古 公司" )窑街生活区
310 户、海石湾生活区
180 户.天水祁连山水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司" )位于武山职工家属区的部分资产.
二、分离移交资产 共需移交资产账面价值为 3,313.53 万元.其中祁连山房产大厦 162.23 万元;
永登职工家属区 1,662.22 万元;
窑街家属区 1,482.16 万元;
海石湾家属区 0.70 万元;
武山职工家属区 6.22 万元;
详见"移 交资产明细表" .以上移交资产均经资产所属单位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2 核定. 移交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移交小区 所属公司 供电 供热 供水 物业及其他 合计
1 祁连山房产大厦 本部 162.23 162.23
2 永登小区 永登公司 0.72 886.07 775.43
0 1,662.22
3 海石湾小区 红古公司 0.70 0.70
4 窑街小区 114.23 325.17 417.63 625.13 1,482.16
5 武山职工家属区 天水公司 2.86 3.36 6.22 合计 114.95 1,211.24 1,195.92 791.42 3313.53
三、分离移交费用 移交费用承担原则:按照移交资产产权所属关公司承担,一个小 区资产分属不同公司的,按资产所占移交资产比例承担. 经测算,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为 8,675.47 万元.根据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 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16?
45 号)文件规定,按维修改造费用的 50%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 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约为 3,958.33 万元,其中公司本部维修改造费 用314.88 万元,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57.44 万元,预计承担费 用157.44 万元;
永登公司维修改造费用 5,294.74 万元,可申请中央 财政补助资金 2,647.37 万元,预计承担费用 2,647.37 万元;
红古公 司维修改造费用 1,607.20 万元,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803.60 万元,预计承担费用 803.60 万元.天水公司维修改造费用 1,458.65 万元,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49.92 万元,预计承担费用 1,108.74 万元. (天水公司位于武山的家属区在独立工矿企业区域内,维修改造 费用超过 3.2 万/户均标准,超额部分财政补助资金能否取得,还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方案中是按超额部分全额由公司承担测算,如超额部 分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将会增加收到政府补助当期的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