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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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过渡期运行费用补贴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的通知》 (甘政 办发?2017?25 号)规定,并经与接收单位协商核算,公司及子公司承 担的过渡期运行费用补贴为 273.22 万元.其中:公司本部承担 45.63 万元,永登公司承担 162.23 万元,红古公司承担 65.36 万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 共移交资产 3,313.53 万元, 根据 《中 央企业职工家属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资?2016?38 号) 、 《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 题的通知》 (财企?2005?62 号) ,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有关资产及所 有者权益,核减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 3,313.53 万元,支付移交费用 8,675.47 万元,预计取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958.33 万元,公司及子 公司预计承担费用 4,717.15 万元,支付过渡期运行费用补贴 273.22 万元.该事项预计将影响本期损益减少 4,990.37 万元.测算费用与实 际移交时点费用有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数据以实际交接、支付时点的 数据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此次"三供一业"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该事项已经
2018 年8月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不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 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 号) ;
3、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 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6?45 号) ;
4、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的通知》 (甘政办 发?2017?25 号) ;
5、 《中央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 (财资?2016?38 号) ;
6、 《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5?62 号) .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