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7-11-07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 认购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协议 董事会欣然公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认购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呼 和浩特金谷(一家内蒙古之商业银行)订立认购协议,,
认购人同意按认购价每股 认购股份人民币
3 元,认购 103,600,000 股认购股份(可予调整).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310,800,000 元(相等於约港币 355,866,000 元),须於认购协议先决条件达成后
10 个营 业日内,存入呼和浩特金谷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认购人根煞葑眯,按对价人民币 62,100,000 元(相等於约 港币 71,105,000 元)购入 20,7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连同其通过股份转让取得的 20,7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於认购事项完成时,认购人将拥有 124,300,000 股呼和 浩特金谷股份,约占经呼和浩特金谷根敬卧鲎逝浞 500,000,000 股股份扩大的呼和浩 特金谷已发行股本总额 9.71%.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认购事项其中一项相关适用百分比率,与股份转让合计超过 5%,但低於 25%,根 鲜泄嬖虻 14.06(2)条,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 则第
14 章的申报与公告规定. 绪言 董事会欣然公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认购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呼 和浩特金谷(一家内蒙古之商业银行)订立认购协议,,
认购人同意按认购价每股 -
2 - 认购股份人民币
3 元,认购 103,600,000 股认购股份(可予调整).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310,800,000 元(相等於约港币 355,866,000 元),须於认购协议先决条件达成后
10 个营 业日内,存入呼和浩特金谷指定的银行账户. 进行认购事项之前,认购人根煞葑眯,按对价人民币 62,100,000 元(相等於约 港币 71,105,000 元),购入 20,7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股份转让已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二日完成. 认购协议主要条款 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订约方: (i) 西安神州数码实业有限公司;
及(ii) 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尽其所知、所悉、所信,呼和浩特金谷及其最终实益拥有 人, 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按上市规则所界定)的第三方. 认购事项 根瞎盒,认购人将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
3 元,认购 103,600,000 股认购股 份,约占经呼和浩特金谷根敬卧鲎逝浞 500,000,000 股股份扩大的呼和浩特金谷已发 行股本 8.10%.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310,800,000 元(相等於约港币 355,866,000 元),须 於认购协议先决条件达成后
10 个营业日内,存入呼和浩特金谷指定的银行账户. 认购价乃经订约各方参考认购人根煞葑眯橹Ц兜娜瞎杭酆缶酱枭汤宥,而 认购人根煞葑眯橹Ц兜娜瞎杭墼虿慰己艉秃铺亟鸸褥抖阋凰哪晔氯 日的每股资产净值人民币
3 元厘定.认购事项将由本集团以其内部资源拨付.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交易对价公平合理,以一般商业条款为准,符合本 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完成认购事项后,连同其通过股份转让取得的 20,7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认购人 将拥有 124,3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约占经呼和浩特金谷根敬卧鲎逝浞 500,000,000 股股份扩大的呼和浩特金谷已发行股本总额 9.71%. 调整 倘若根敬卧鲎逝浞⒌墓煞萆凫 500,0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认购人同意以下列 方式,将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