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7-11-08 |
10 月新增了投资意向维护,可以查看投资 人在信息网发布的投资意向,并且意向 可以自动去匹配适合的债务人企业案 件.资本对接的主体包括受理重整案件 的法院、管理人、债务人以及股东、主 要债权人等重整工作的主导方等.资本 介入的方式则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 投资. 资本的退出主要包括上市、 资产证 券化、 协议转让、 债转股等资本所熟悉的 方式.比如深圳中院受理的 迅宝系 三 家公司重整案, 重组方取得债务人的股 权后, 将债务人资产注入退市上市公司 深中浩, 并相应取得深中浩的股票;
深中 浩取得营运资产并恢复盈利能力后, 择 机恢复上市, 相关资本可通过此种资产 证券化路径实现退出.需要指出的是, 重整中股权的重组往往意味着原有股东 的出局, 资本不能依靠原有股东保障其 退出.在一些由地方政府主导的重整案 件中, 地方政府也不会为资本的退出提 供保障.因此, 资本只能依靠其自身力 量退出, 或者依靠新任的其他股东退出. 当前, 针对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 国 内资本市场鲜有专门的投资基金.实际 上, 此类基金在发达国家早已司空见惯, 它们有一个形象的名称, 叫秃鹫基金. 根据统计, 在所有的投资类型中, 秃鹫基 金的投资收益是非常优异的.在美国的 次贷危机中, 市场哀声遍野, 但是相关的 秃鹫基金却赚得盆满钵满.当然, 美国 的秃鹫基金所投资的对象包括陷入困境 的企业和国家债券, 并不限于重整企业, 但是无论如何, 其揭示了一条投资路径, 即投资陷入困境但仍有前景和成长性的 公司, 能够获得超额回报.目前中国专 注于危困企业投资的思维和基金处于起 步阶段, 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及破 产案件增多和破产业务繁多, 有理由相 信这将是一处富有想象力的市场, 先知 先觉的资本将有机会开拓出另一个可期 待的利润增长极. (作者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 冒名处分在实践中存在多种复 杂情形,如行为人伪造授权证书假 冒代理权,或者声称自己就是所有 权人等.前者属于代理制度范畴, 通常可构成无权代理,准用无权代 理规则.本文讨论的是后者,即行 为人冒用特定他人的名义实施法律 行为,并使相对人误认为行为人就 是该特定人的情形.如甲、乙系姐 妹,系争房屋为甲所有,乙持甲的 身份证、产权证,冒充甲与第三人 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产权 登记. 民法理论和实务界对冒名处分 的法律性质存在不同观点,主要有 类推适用无权代理说、善意取得 说、准用表见代理说等.有地方法 院指导意见认为,冒名处分不动产 应当参照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规 定 (如北京高院、上海高院) .冒 名处分不动产所引起的不动产物权 变动问题,在制度层面涉及无权代 理、表见代理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 选择适用,在价值层面关系到意思 自治与信赖保护、所有权与交易安 全价值顺位问题. 善意取得制度要解决的核心问 题是在无权处分情况下的权利归属 问题.善意取得制度违背了原权利 人的意志,导致所有权消灭,是对 民法意思自治基本原则的直接背 离,因此需要充分的正当价值和规 范基础.通说认为,交易安全分为 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静态安全是 所有权的归属,不需要任何人积极 作为便能实现.而动态安全则是相 对人基于对不动产权利登记效力的 信赖而进行交易行为的安全.如果 静态安全大于动态安全,那么交易 人势必需要调查真实权利状态,面 对不断延长的交易链条,不仅增加 交易成本,交易秩序也会荡然无 存.因此,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分 析,将权利归属于受让人比归属于 原权利人更有效率.善意取得制度 旨在保护动态交易安全,冒名处分 相对人并非基于对不动产登记公示 的信赖,而是对交易主体的认识错 误,故没有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空 间. 根据物权法规定,适用善意取 得制度需同时符合:受让人受让该 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