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7-11-13 |
(b) 其他合约安排附带的权利;
及(c) 本集团持有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编制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与本公司的报告期间相同,并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附 属公司的业绩自本集团获得控制权日期之日起综合入账,并继续综合入账,直至有关控制 权终止为止.
8 倘若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的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的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各组成部分会导致 非控股权益产生亏绌余额,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各组成部分仍须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的 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凡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交易产生的集团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及现金流量均於合并时全额抵销.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项控制权因素中有一项或以上因素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 估其是否对投资对象拥有控制权.不丧失控制权的附属公司的所有权益变动被列为权益交 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其终止确认(i)附属公司资产 (包括商誉) 及负 债;
(i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
及(iii)计入权益的累计汇兑差额;
而确认(i)所获代价的 公平值;
(ii)所保留任何投资的公平值;
及(iii)损益中的任何盈余或亏绌.本集团将先前於 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的应占部分按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时要求的相同基准重 新分类为损益或留存盈利 (如适当) . 持续经营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净流动负债约人民币783.5百万元及股东亏绌 约人民币364.3百万元.鉴於该等情况,董事於评估本集团能否拥有充足财务资源持续经 营时,已考虑本集团之未来流动资金及表现以及其可用融资渠道.为改善本集团之流动资 金状况及现金流量以维持本集团之持续经营状况,本集团已采取或正在采取以下措施:(i) 已取得飞尚及李非列先生所控制的一间实体提供持续财务援助之确认;
(ii)将适时与银行 进行贷款续期商讨;
及(iii)正采取措施严控各项成本及开支,并寻求业务机会,以保持可 盈利及正现金流营运. 经计及上述措施,董事认为本集团将能够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负债及承 担.因此,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2.2 会计政策及披露的变动 本集团已就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 (修订本) 披露提案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 (修订本) 确认未实现亏损递延税项资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修订本) 计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 二零一六年周年之年度改进 披露其他实体权益:澄清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12号的围 修订之性质及影响阐述如下: (a)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规定实体须作出披露,从而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评估融资活 动产生的负债的变动,包括现金流及非现金两者变动引致的变动. (b)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澄清,实体於评估是否有应课税溢利可供动用可扣减暂 时差额时,需要考虑针对转回可扣减暂时差额时作出的扣减,税务法例是否会对所 需的应课税溢利来源施加限制.此外,该等修订提供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溢 利的指引及说明应课税溢利可能包括收回超过其账面值的若干资产的情况.由於本 集团并无可扣减暂时差额或属於该等修订围的资产,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之财 务状况或表现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