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7-11-16 |
3.9 根断愀凵鲜泄嬖颉返13.68 规定,本委员会应对需取得股东批准的董事及监事服 务协议发表意?,告知股东协议有关条款是否公平合?、有关协议是否符合公司及其 股东的整体?益、及股东 (身为董事并在该等服务协议中有重大?益的股东及其?系 人除外) 该如何进?表决提出意?.前述需取得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协议包括服务期 限超过三?的协议 、 规定公司如要终止协议必须给予一?以上的通知或支付等同一? 以上酬?的赔偿或其他款项的协议 , 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机构所要求的协 议;
3.10 本委员会应负责审批有关本委员会的所有披?陈述,包括但?限於??报告、半?? 报告及於?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上载的信息的有关披?陈述;
3.11 在符合 《香港上市规则》 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下 , 本委员会须就厘定执?董事、 非执?董事 、 监事及高级管?人员的薪酬 , ?使董事会?时赋予本委员会的其他权? 、 授权及酌情权,以及??其他职责;
及3.12 本委员会根竟ぷ飨冈??其职责时应:- (a) 鼓?高级管?人员建?符合本集团整体策?、并支持实现本集团愿景、使命和 价值观的薪酬文化,按照市场惯?,提供有竞争?的薪酬待遇以吸引、挽?和 激?公司高质素执?董事;
(b) 就其他执?董事及高级管?人员的薪酬建议谘询董事会主席及或?政总裁. 如有需要,本委员会应可寻求独?专业意?;
(c) 考虑处於公司所运营?业的同?公司支付的薪酬水平、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 及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判定公司相对於其他处於公司所运营?业的公 司之薪酬待遇定位;
(d) 密??意市场惯?,包括公司内部及公司所运营?业之薪?和雇用条件,尤其 是在厘定??薪?增长时;
(e) 确保执?董事及高级管?人员之整体薪酬福?中,与公司及其个人表现挂钩之 薪酬成分应占重大比重,以鼓?员工表现,并将员工?益和股东?益一致化, 吸引及挽?优秀人才,同时亦促使各董事及高级管?人员为公司投入最高水平 的服务;
(f) 确保任何董事及其任何?系人(根断愀凵鲜泄嬖颉返亩ㄒ)?得?与厘定 自己的薪酬;
3? ? (g) 确保公司授予其董事或高级管?人员之购股权 (如有) 乃符合 《香港上市规则》 第17章之规定(如适用)及公司之雇员奖?计划乃符合适用的法规;
(h) 本委员会应与其他董事会附属委员会紧密合作,定期与各委员会进?适当的沟 通以确保对公司薪酬管?作出及时的监督r及(i) 把本工作细则上载於?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从而解释其职责及董事会授予其 的权?. 4. 权? 4.1 本委员会有权要求本集团高级管?人员对本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充分的?政支援 , 有自 ?接触本集团高级管?人员的独?途径. 4.2 高级管?人员应适时向本委员会提供其为??职责所必需的充分适当的信息 . 本委员 会有权要求本集团高级管?人员的任何成员对本委员会任何委员提出的问题尽快作 出尽?全面的回应.向本委员会提供的信息应准确完整,其形式及品质应足以使本委 员会能够在掌握有关资?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4.3 本委员会委员可在适当的情况下提出合?要求,为其决策寻求独?专业意?,相关费 用由本集团支付.如须谘询外部顾问的专业意?,应由委员会主席委托,而意?须直 接向其提交(独?于高级管?人员). 5. 议事规则 5.1 本委员会每?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原则上於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之前召开,并於 会议召开前?少於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过半?书面同意,可以豁 免前述通知期. ? 5.2 本委员会主席或过半?委员提议,可以召开?时会议.?时会议应於会议召开前?少 於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过半?书面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 5.3 本委员会会议材?与会议通知应同时发出.会议召开前,委员应充分阅?会议资?. ? 5.4 本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以现场方式召开,且须有过半?委员出席方可举?.在保障委员 充分发表意?的前提下,会议也可以采取通讯方式或书面传签方式召开.通讯方式是 指通过电话、视频等通讯手段?加会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