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11-18 |
2018 年12 月24 日建设单位已在安溪县发改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 [2018]C090344 号.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5 3.2.2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本项目生产设备少,充分利 用出租方已留设的排气筒和原厂房布局,将印刷机布置在厂房西侧,空压机布置在厂房 东侧隔间内,确保生产噪声能够得到有效削减,尽可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总体根据物料流向、劳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布设,适应各个工艺 生产,做到功能分区明确,流程合理,减少污染的要求.因此,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3.2.3 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 安溪县南翼新城总体规划图 (见附图 5),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土地证(见附件 6,证号:安溪国用(2007)第0011291 号),项目 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要求. 3.2.4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红线相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莲兜美村工业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 于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和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与基本红线和 行业条件的有关规定没有冲突.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公开的 泉州市水环境质量月报(2017 年1月) 至 泉州市水 环境质量月报(2017 年12 月) 共12 个月河流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地下游清 溪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 100%.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公开的
2017 年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 ,2017 年安溪县环 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 3.40,达标天数比例为 96.4%,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根据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报告,目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资源、电,电为清洁能源,本项目用水量 很少,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分析 ①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6 根据 3.2.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②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相符性分析 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本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经对照许可准 入类,本项目取得营业执照,建设项目在安溪县发改局备案通过,不承印加工境外包装 装潢业务,符合许可准入措施要求. ③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5]97 号)所列清单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 3.2.5 周围环境相容性 项目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莲兜美村工业区, 厂区东侧为安溪县佳龙金刚石刀具 有限公司,南侧隔空地为福建集慧工艺有限公司,西侧紧邻出租方纸箱生产车间,北侧 为出租方空厂房、在建洗碗厂,隔工业区道路为莲兜美村居民区,与本项目厂房最近距 离102m,东北侧为在建宾馆,与本项目厂房最近距离 68m.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项目生产纸箱主要服务于周边企业,项目建设与周围环境 基本相容. 3.2.6 生态功能区划相容性分析 根据《安溪县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