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7-11-19 |
1 新奥能源
2011 年录得总销售气量 53.
7 亿立方米,上升 29.5% 股东应占溢利增加 23.7%至人民币 12.5 亿元 工商业用户及加汽站燃气销售持续快速增长 (2012 年3月27 日,香港讯) -国内民营清洁能源分销商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新奥能源」或「本集团」 ) (股票编号:2688)宣布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止(「年内」)之2011 年度全年业绩,年内本集团总收入增长 34.4%至人民币 150.7 亿元,股东 应占溢利达到人民币 12.5 亿元,与去年比较上升 23.7%.撇除一次性费用及收益,核 心业务盈利与去年比较增长 26.3%.本集团每股盈利录得 22.7%增长至人民币 1.19 元.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29.37 仙,较去年上升 21.8%(不包括去年特别股 息). 新奥能源主席王玉锁先生欣然表示: 「2011 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乘 著国家极力提倡优化能源结构的势头,以及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集团年内的 营运及财务表现均能达到并超出去年初所订下的增长目标,表现令人鼓舞.」年内本 集团继续维持稳健的财政状况,截至
2011 年底,本集团手头现金相等於人民币 58.7 亿元,而借贷总额相等於人民币 106.7 亿元,净负债比率为 54.3 %.本集团的股本回 报率继续优於行业平均水平. 燃气业务稳步发展 年内,燃气接驳费收入达到人民币 34.2 亿元,与去年的人民币 26.4 亿元比较上 升29.6% , 占整体收入 22.7% . 住宅用户及工商业用户的平均接驳费分别为人民币 2,796 元(每户)及173 元(每立方米).年内,新增接驳天然气住宅用户共有 103.0 万户, 累积用户达 665.8 万;
新增接驳天然气工商业用户为 5,178 户,累积用户达 23,501;
而 新增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为 682.3 万立方米,累计数字达到 2,527.4 万立 方米. 王玉锁先生表示:「本集团继续发挥资深的行业经验和团优秀的执行能力,於 年内,无论是住宅及工商业用户的接驳数量都持续攀升.工商业用户更加是带动本集 团迅速增长的重要引擎.凭藉我们致力提供创新的能源解决方案,为客户提升用能效 益,都进一步巩固我们开拓工商业用户的能力.」 截至
2011 年底,本集团於中国所覆盖的燃气项目共有
104 个,整体平均气化率仅 38.5%,按集团过往的经验,项目的气化率最高可达到 80%至90%,因此,我们的项目 仍然存在巨大的接驳潜力及内涵增长空间.低气化率使本集团整体仍处於高速发展阶 段,对未来的收入有很好的保障. 【新闻稿】
2 燃气销售量增长迅速 年内,管道燃气销售收入达到人民币 79.8 亿元,与去年的人民币 57.3 亿元比较 升幅达 39.3%,占整体收入 53.0%.汽车加气站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6.2 亿元,与去年 的人民币 12.1 亿元比较有 34.0%的增长,占整体收入 10.8%.本集团充份利用现有压 缩天燃气及液化天然气车的运输能力,在每年用气量较低的月份进行天然气批发业 务,在不涉及新增资本开支的情况下,供气予本集团项目区域以外的大型工商业用户 及其他规模较小的天然气下游营运商,进一步扩大燃气销售收入,提高整体利润.年 内的批发气收入为人民币 11.7 亿元,与去年的人民币 9.1 亿元比较有 29.5%增长,占 整体收入 7.8%. 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批发气销售持续增长,并在收入比重中合共达到 71.6%, 与去年的 70.0%相比,燃气销售收入进一步增加,并继续成为本集团的主要收入,减少 对一次性接驳费收入的依赖.燃气销售这业务板块给予我们更稳健和长远的收入基 础,优化集团业务组合. 随著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和节能减排政策的严格落实,加上天然气相 对於车用汽油及柴油在环保性及经济性方面的绝对优势,汽车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已 经成为大趋势,并加速了本集团於汽车加气业务的发展.集团主席王玉锁先生表示: 「凭藉本集团在车用燃气领域的丰富经验,除了继续建设更多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外, 我们於年内亦把车船用液化天然气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并付诸实施.针对在港口 和矿区的运输重卡、长途大巴、近海及内陆湖泊的船舶,於策略地点迅速布局,为客 户提供经济及清洁的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替代柴油.」年内,本集团共建成并投入运 营46 座汽车加气站,累计已建成及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