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7-11-19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仅供识别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委任代表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99) (1)建议选举执行董事;

(2)建议重选执行董事;

及(3)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本补充通函应与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向股东发出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之通函(「该 通函」 ) 一并阅读及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星 期三)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3 号港岛皇悦酒店1楼 皇悦会议宴会厅1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以考虑上述建议.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AGM-1至AGM-5页内.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之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载於本补充通函第AGM-1页及第AGM-2页.本补充通函亦随附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经 修订委任代表表格」 ) .随通函寄发之委任代表表格(「原 委任代表表格」 ) 乃由本通函随附之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所取代. 无论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阁下尽快按照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之指示将其填妥,并无论如何最迟於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填妥及交回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将撤销及取代原委任代表表格,惟阁下届时仍可依愿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目录CiC页次释义1董事会函件3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AGM-1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将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举行之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东周年大会「董 事会」 指董事会「公 司细则」 指本公司之现有公司细则「该 通函」 指本公司向股东发出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 建议发行股份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以及重选退任董事「本 公司」 指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董 事」 指本公司董事「港 元」 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香 港」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上 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原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指该通函第AGM-1至AGM-5页所载就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发出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之通告「原 委任代表表格」 指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连同该通函及随附原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寄送予股东之委任代表表格「经 修订委任代表表格」 指本补充通函随附之经修订委任代表表格「证 券及期货条例」 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释义C2C「股 东」 指已发行股份之持有人「股 份」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25港元之普通股(或 由於不时拆细、合并、重新分类或重组本公司股本而产生之有关其他面值之普通股)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要股东」 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股 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指本补充通函第AGM-1至第AGM-2页所载就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发出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之补充通告董事会函件C3C(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99) 执行董事: 黄逸林先生(主 席) 林诚东先生陈诗贤先生武子钰先生吴宏权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宪林先生郭匡义先生何俊杰先生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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