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7-11-1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住所:Sornaisten Rantatie

23 00500 Helsinki, Finland 董事长:Herlin, Ilkka Heikki

3 股本:0.643亿欧元 主营业务: 卡哥特科公司致力于提高陆上和海上货物流动的效率.卡哥特科 公司旗下的品牌麦基嘉、 卡尔玛和希尔博是全球公认的货物和装卸处理解决方案 的引领者.它的全球网络密切贴近客户,提供广泛服务,确保设备连续、可靠、 可持续运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卡哥特科的总资产为36.84亿欧元,所有者权益为 14.26亿欧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04亿欧元,净利润1.08亿欧元(以 上数据摘自卡哥特科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关联关系:卡哥特科为公司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的实际控制人(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款等的相关规定, 自2011年7月起卡哥特科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卡哥特科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卡哥特科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舱口盖、 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等产品以及 劳务等. 公司向卡哥特科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零部件等原材料.双方交易价格 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另外,卡哥特科许可其有关技术 给公司有偿使用, 公司向其支付一定的技术许可费,同时卡哥特科还将向公司提 供咨询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咨询费用.卡哥特科许可其有关商标给公司无偿使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卡哥特科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 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 各 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

4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

2、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拟与关联方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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