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11-21 |
2018 ) 浙0110民初3106号 赖培根: 本院受理原告蔡晓东诉被告赖培根承揽合 同纠纷一案,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 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民事裁定书、 民事诉讼须知、 合议 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 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 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 日9时20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 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226民初731号 郑增庭: 本院受理原告潘福兴诉你及被告郑汝军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
2018 ) 浙0226民初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 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 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海县人民法院 (
2018 ) 浙0226民初732号 陈志文、 陈鑫: 本院受理原告潘福兴诉你们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
2018 ) 浙0226民初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 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 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海县人民法院 (
2018 ) 浙03民再26号 缪蓉蓉、 陈小薇: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缪蓉蓉与原审被 告陈小薇、 周方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你们下落不明, 无 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条第1款的规定, 向你们公告送达 该案再审申请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 庭传票、 廉政监督卡、 权利义务告知书、 公民代理须知等文 书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 出答辩日期为公告期满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8月2 日上午9时在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无正当理由未 到庭, 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 ) 浙0302民初13194号 潘虹: 本院受理原告金佳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条的规定, 向你 公告送达本院 (
2017 ) 浙0302民初13194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 来东郊法庭领取判 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的15日内, 向本院东郊法庭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 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 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302破17-1号 本院根据温州市显兴鞋材有限公司的申请, 于2018 年4月26日裁定受理温州市时尚九九鞋服有限公司 ( 以下 简称时尚九九公司 ) 破产清算一案, 并指定温州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时尚九九公司的债权人应 在2018年8月1日前向管理人 (通讯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 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15楼;
邮政编码: 325000;
联系人: 林文杰,
电话:
13676416618 )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 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对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 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时尚九九公司的债 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8月15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十九 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应提交授权 委托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