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7-11-22 |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 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审查) (2)投标单位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原件审 查) (3)提供自投标报名起投标单位或
2018 年任意缴纳
3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 的缴纳发票.(提供原件审查) (4)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原件审查) (5)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提供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运输费(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检验及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税费、 培训费等达到采购方使用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确定中标供应商后
15 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验收,苗木成活率达 90%以上, 达到成林年限后,苗木保存率必须达 85%以上.
(六)售后服务:
1、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质保期为
1 年.
2、投标人在中标后负责对农 户的种植及施肥培训至少三次以上.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育苗到场且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支付 30%;
育苗栽种后成活率达到 90%(不足90%以上免费补种)以上支付 60%;
留10%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八)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 地点;
若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之内完成交货,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总金额 2%的违约金;
(九)履约保证金在签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此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额为本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的 5%.履约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