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7-11-27 |
(一)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实际薪酬考核与公司相关规定不符.
(二)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所属机构的部分半年度生产经营 计划、各类资金计划均由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 矿集团" )进行审定并统一安排部署.
(三)公司部分建筑物及运输设备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共计 82,677.14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59,693.46 万元,矿井建筑物 86.67 万元,地面建筑物 22,687.62 万元,运输设备 209.39 万元.
(四)公司部分机构调整、部门设立、高管人员及下属机构相关 负责人的任免均先由兖矿集团董事局决定并下发文件, 公司董事会随 后再进行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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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拥有产权的办公楼的大部分场地租给兖矿集团使用, 而公司又租用兖矿集团的楼房办公, 兖矿集团与公司在办公场地上出 现了交叉.
(六)公司的物资供应中心、销售中心等部分独立办公的分支机 构,在办公场地仍悬挂着兖矿集团物资部、销售部等标志,无兖煤股 份的标志.物资供应中心同时也是兖矿集团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与 股东分开不彻底. 你公司应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与控股 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之间的严格分开,财务、机构应保持独立.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要求公司相关部 门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对上述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并提出切实可行的 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形成整改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