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7-11-30 |
设置《目录》外专业,还须经省级 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试办,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设置 保安 学前教育 专业以及 农村医学 中医 等医学类专业, 应当符 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 后开设;
停办专业,应及时报市州教育(体)局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要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设置课程, 包 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类课程,课时比例约为 4:6,两类 课程均应设置选修课, 选修课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 10%. 公共必修课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 康、公共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劳动,必须按教育部印发的教 学大纲(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 时;
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列为必修 课程或选修课程,也可融入专业课程之中.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 作的主渠道,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包括职业生涯 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培育和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五门课程, 前四门课程分
一、
二、
三、 四学期开设,分别为 32-36 学时,后一门课程理论教学在第一 学期开设,共19 学时,实践教学贯穿中职整个学习阶段.心理 健康作为选修课纳入德育课课程体系. 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的需要, 按照相应职 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进行设置, 其教学内容要与职业岗位要求相适应. 第十二条 学校要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和国家专业实训教学 条件建设标准,建设满足教学需要的各类实训(验)室;
主体专 业应建设集实践教学与生产于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
通过与企业 签定合同书或协议书,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健全 -7- 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第四章 教学文件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应依据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规格、学 校办学定位及办学实际,制定本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前没 有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 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有关 行业、企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参照相近专业的专业教学标 准,制定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教学总安排:三年总学时数约为 3000-3300 个学时.实行 学分制的学校,一般 16-18 学时为
1 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 得少于
170 个学分, 其中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 等活动
1 周为
1 个学分,共5个学分.每学年为
52 周,其中教 学时间
40 周(含复习考试) ,假期
12 周.每周一般为
28 学时. 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
30 小时(1 小时折
1 学时)安排. 人才培养方案基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