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7-11-30 |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 司不存在违规担保.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 认为该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在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聘任或者更换审计机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恪守尽职,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向 董事会提请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8年5月18日实施完毕.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首次发行股票时, 公司、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做了梳理, 承诺均规范履行.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特定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承诺情况 进行了梳理, 其承诺亦规范履行.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 诺履行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 及时掌握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次定期报告披露前, 我们均认真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以确保其真实、 完整. 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 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 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未发现 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为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执行的有效性,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 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