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12-01 |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3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9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12 月27 日 同意 报告期内,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序号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
2018 年4月24 日 同意
2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 年11 月26 日 同意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12 月26 日 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 年履职 情况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 查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的议 案》 、 《关于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议案》 .
(二)提名委员会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 及副总经理的议案》提名黄裕雄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
四、对公司进行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两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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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年度,严格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 信息,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 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相关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三)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 本人在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 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 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确保年报能够按时准确的披露.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学习最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 包括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理解和 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