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12-01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红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以下无正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任红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 勤勉、 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 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 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在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 对公司历次董事会议案及其它事项未提出异议.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5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15 0
0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6 列席次数
6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3月7日同意
2 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立意见
2018 年3月7日同意 深圳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