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7-12-05 |
(二)申请程序要求 ―4― 尾气净化装置供应商应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尾气净化装置加装,经验收通过的,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将经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审查后的申请材料,报上海市城市交 通运输管理处审核.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补贴的, 须提交以下材料:
1、尾气净化装置采购招投标材料(包含招标文件、评标 资料、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副本等) .
2、尾气净化装置购置合同、购置发票.
3、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尾气净化装置补贴申请表、 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的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明细表.
4、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完成尾气净化装置安装的验 收报告.
5、 《道路运输证》 、 《机动车行驶证》 (复印件) .
6、 《机动车产权证》 (复印件) .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审核流程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对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 提交的申报材料、投标文件和车辆安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后,由市环保局对申请补贴的车辆按批次进行抽查,抽查达 ―5― 到本办法规定的环保净化效率要求的,准予补贴,抽查达不到 环保净化效率要求的,不予补贴.
(五)资金拨付 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由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 理处汇总申请材料,提出补贴意见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 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审核意见后,上海市交 通委员会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车辆清单在上海市交通网(www.jt.sh.cn)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海市交 通委员会向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下达资金计划申请,并根据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资金计划向上海市财政局提出请款 报告.上海市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用款申 请,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
五、责任及监督
(一)各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应主动联系中标企业做好尾 气净化装置的加装工作,对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国三柴油集 装箱运输车辆做好登记造册、票据留存,正确使用并确保尾气 净化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负责.尾气净化装置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完成加装工 作,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承担质保期内由安装该产品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
负责建设尾气净化装置使用监控平台,对尾 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负责做好产品的维护保养并确 ―6― 保有效,监控平台对用户和政府监管部门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开 放.
(二)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根据委托负责尾气净化装 置购置的招投标工作,根据中标情况,组织道路集装箱运输企 业、尾气净化装置供应商及时完成安装工作,协调道路集装箱 运输企业、尾气净化装置供应商做好尾气净化装置安装工作, 并跟踪尾气净化装置后续使用情况,监督尾气净化装置供应商 如实履行合同.
(三)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指导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 理处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指导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做好 集装箱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的组织工作,对尾气净化装 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各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按 时完成安装工作,对违规操作、采用虚报和冒领等手段骗取补 贴资金的企业进行通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尾气净化装置的符合性抽查,委托 第三方单位检测尾气净化装置能否达到本办法规定的环保净 化效率要求,并提出是否符合要求的书面审核意见,做好集装 箱运输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环保效果评估工作.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补贴资金的总体安排和统筹 协调. ―7― 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并拨付补贴资金,监督补贴资金的 使用情况.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根据委托组织尾气净化装置招 标,督促各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认真开 展尾气净化装置加装工作,跟踪监督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