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12-08 |
2 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 (2015 年01 月01 日)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9月1日)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 年1月1日)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6月1日)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10 月1日)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 (1997 年3月1日)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4月24 日修订)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 年4月1日) 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9月1日) 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09 年3月1日) (2)地方法律、法规、规章 ①《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1 年3月1日) ②《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4 年3月1日) ③《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2007 年1月1日) ④《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的通知》 (京环发[2013]215 号) ⑤《北京市 2013-2017 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京政发[2013]27 号) ⑥《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 (2007 年10 月26 日)
4 ⑦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 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 》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2 号) (3)技术导则 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⑦《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 目;
同时也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范围内,符合北京市产 业政策. 目前北京经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文件《关于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滤芯生产线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经技管项备字【2017】205 号)同意本项目备案.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4 项目概况 (1)建设地址 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
12 号,北侧与百胜
5 餐饮集团公司相邻;
东侧为开发区内部道路,与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公司和北京新世 翼公司相距约 20m;
南侧紧邻博尔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西侧为宏达南路,与地铁亦 庄线距离约 30m. 滤芯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位于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
6 号楼 MEC 车间、3 号楼 FSI 车间.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 (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实施以下内容: ①对MEC 滤芯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升级缠带机、端盖粘接机等设备. ②对FSI 滤芯(滤袋)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更换自动下料设备和新型焊底缝设备. ③对泡点实验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由原来的活性炭吸附系统改 造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 通过设备升级和技术改善,生产线原有排班为每天 1~2 班(根据订单数量)改变为每 天3班,相应增加生产人员以及技术、计划和质量人员.滤芯生产线(MEC、FSI)生产 能力由原来年产金属过滤器外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