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12-20 |
1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17 年3月1日第3号(总第
312 号) 目录【市政府、市府办文件】 珠海经济特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115 号)1)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珠府〔2017〕16 号)7)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 (珠府办函〔2017〕13 号)8)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府办函〔2017〕26 号)13) 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号-2-珠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15 号 《珠海经济特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1月5日八届
92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 年3月10 日起施行.
市长郑人豪
2017 年2月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号-3-珠海经济特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控制污染,保障饮食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具体区域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卫主管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 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 弃食用油脂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包括餐馆、饭店、食堂 等. 第四条 本市餐厨垃圾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监管、社会监督、稳步推进的原则,促进餐厨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 第五条 市、区政府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应当保障餐厨垃圾监督管理经费,将管理经费纳入本级年 度财政预算. 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履行行政区的职责. 第六条 市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以及组织实施本办法.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 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 年第
3 号-4-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餐厨垃圾处理中的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制作或者销售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将餐厨垃圾处置纳入排污管理,依法对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厨垃圾 处置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对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收运、处置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查处以餐 厨垃圾为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垃圾. 支持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八条 各级政府以及环卫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强相关餐厨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 众文明消费,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九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餐厨垃圾产生的技术和方法,将餐厨垃圾管 理纳入餐饮企业诚信管理范围,督促餐饮企业做好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第十条 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订本市餐厨垃圾处置设施规划, 并纳入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餐厨垃圾处置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 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建设、环 境保护等相关审批手续. 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