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12-22 |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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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 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磋商有效期 15.1 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见 磋商项目资料表 中的磋商有效期要求.供应商承 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 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 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 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 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项目资料表 中的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磋商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