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12-24 |
4 序号类别监审项目 监审形式 监审部门 备注12 保障性住房 及物业服务 保障性住房成本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成本 定调价监审 设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物业服务 成本和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成本 (含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成本) 定调价监审 设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说明:1.
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定价项目,由各级定价机关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经营者组织实施 定价成本监审. 2.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定价项目,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和调整价格;
其他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定价项目, 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当开展成本调查. 3.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 4.退出《陕西省定价目录》的定价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定价权限发生变化的监审项目,成本监审工作分工随之调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