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12-27 |
五、大股东控制风险 徐大华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 96%的股份,由此能够 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投资方向、资产交易、修改公司 章程及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予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 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但仍然可能存在本公司大股东的部分利益与其他中 小股东利益不一致的情形, 大股东可能会促使本公司做出有悖于公司其他股东最 佳利益的决定,从而可能引发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本公司丹参等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公司丹参产品免征企业所得 税.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被取消,将会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影响. 东营华农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挂牌转让说明书摘要
7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挂牌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东营华农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大华 成立日期:
2015 年8月11 日住所: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
62 号 经营范围: 中药材研发、种植、加工销售;
生物有机肥研发、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 丹参等中药材的种植和销售 邮政编码:
257000 董事会秘书:任新庆 东营华农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
62 号,公司成立于
2015 年8月11 日,现有自然人股东五名,分别为徐大华、 徐华兰、王庆芝、任新庆、李永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现有员工
12 人,公司主要从事中药材研发、种植、加工销售;
生物有机肥研发、生产、 销售. 公司持有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70500200024611 的 《营业 执照》.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图 东营华农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挂牌转让说明书摘要
8 96% 1% 1% 1% 1%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日, 徐大华先生持有公司
192 万股, 占注册资本的 96%. 经推荐机构核和律师核查后共同认定,徐大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推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后共同认定,徐大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认定徐大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如下: 截止本说明书出具之日,徐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任免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成立至今,徐大 华先生一直担任申请人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主持公司的经营工作, 对公司的业务、 发展及日常经营均产生重大影响,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核心领导,对公司 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拥有实质影响力. 2)徐大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徐大华,男,汉族,大学学历,1970 年出生,主要工作经历如下:自1994 年7月至
1996 年10 月在东营市建委下属的第二房地产开发公司 (现金辰房开公 司)工作;
自1996 年11 月至
2000 年6月在东营超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任设计室主任,济南分公司经理;
自2000 年7月至
2004 年2月在东营市开元建 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