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7-12-29 |
216 号二一九年四月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 3-1-2-1 目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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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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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3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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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3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3
六、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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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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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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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9
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0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10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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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科创板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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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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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风险.16
二、发展前景评价.20
第六节 推荐结论
2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 3-1-2-2 声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以下 简称 《科创板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 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在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保荐书 3-1-2-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 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刘佳杰和陈勇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具体负 责有方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尽职调查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刘佳杰,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创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曾就职于华泰联合 证券、华融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投资银行部.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百 利科技、吉比特、国恩科技等 IPO 项目,赣能股份、东凌粮油等非公开发行项 目,华鑫证券重组上市、博敏电子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陈勇,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创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曾就职于信达资产、 信达证券投行部.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江海股份、阳谷华泰、鸿翔一心堂、 九强生物、永福股份等IPO项目,三峡新材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叶柏川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叶柏川,准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 的工作包括贵人鸟、 百润股份等非公开发行, 南县克明可交换公司债, 嘉庆制药、 三峡新材资产重组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有刘海、黄财建、王兆琛、原浩然、吴则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