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7-12-30 |
5、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三期) 本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决策制度制定及变更事项.
6、是否发现存在财务虚假情况 本辅导期内,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实地走访等核查手段,并未发现奥雅 设计存在财务虚假的情况,财务核查仍在进行中. 光大证券及律师、 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在辅导期过程中从各自的专业角度 对公司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形成口头及书面意见及整改建议,提交公司辅导小组, 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提出专业咨询意见、确定整改方案,协助并督 促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持 续督促公司的整改进程.
三、辅导对象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 公司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 与上市公司相比, 公司治理规范程度尚有改善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期内将 持续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二)辅导对象的配合情况 辅导对象能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 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正在积 极进行整改.辅导小组将督促辅导对象继续积极落实整改方案.
四、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参加本项目辅导的人员,具有较好的法律、财务专业知识,较好的实践经验 和较丰富的辅导知识,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处理和解决辅导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本项目的辅导人员勤勉尽责,辅导效果良好. 特此报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三期) (此页无正文, 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签署页) 辅导人员(签名) : 杨小虎: 韦东: 李渊智: 胡姗姗: 兰征: 蒋承呈: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二一八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