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12-31 |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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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苏州天马医 药集团有限 公司、富惠控 股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 苏州天马医 药集团有限 公司、富惠控 股有限公司 承诺自
2015 年度
7 月起三 年内 (即2015 年7 月至
2018 年6月)力菲 克累积净利 润合计不低 于人民币 2,571 万元.
2015 年05 月29 日2018 年6月30 日 报告期内,富 惠控股未履 行业绩补偿 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富惠控股已向力菲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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