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8-01-02 |
二、项目收购后的相关工作推进及拟终止原因 收购工作完成后,
2013 年末该项目第一口探井 (IUB-1 井) 顺利开钻, 于2014 年6月末完钻,完钻井深 4,266m,地质录井有良好油气显示,电测资料显示:一 类储层厚度 36.2 米,二类储层厚度 18.3 米,三类储层厚度 28.3 米,储层厚度 共计 82.8 米. 储层类型为空隙裂缝型. IUB-1 井于
2014 年8月18 日进行系统试 井. 测试结果显示: 日产气 7,000 方, 水样: 矿化度 88.1g/l, 为CaCl2 型水 (III 型) .勘探结果显示该区块内含可观的油气储量,但由于在较深的勘探井中发现 了较高含量的硫化氢,商业开发存在较大风险及难度.之后经过反复试验及多方 专家论证,该区域虽资源储量丰富,但因内含较高硫化氢成分,商业开采成本高 于预期,鉴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短期内经济价值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 加大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经审慎考虑,与各方股东经过多次沟通并于近日召集 Volga 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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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之控股公司Volga已累计出资4562.80万美元,截止2017 年末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40.00万美元.出于谨慎的会计处理原则, 2018年1月至11月分批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22.80万美元,已计入当期 损益,剩余100万美元将在本项目确定终止后一次计提完毕.鉴于2018年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计提全额减值损失后公司仍可全面完成年初预计实现的 年度净利润计划目标. 目前,公司其他各生产经营项目运行情况正常, 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仍处于风 险勘探期间,未产生收入.公司终止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 内外部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对当期损益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终止项目投 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该项目终止有利于公司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项目确定终止后由广汇石油及其所属各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 程序.详细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