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8-01-05 |
5 买 均为网络交易平台, 具有直接竞争关 系. 帮5淘 插件嵌入的广告栏和 现金 立减 等按钮与 淘宝网 相似, 用户误点 击后才进入 帮5买 网站, 使得该网站 通过 淘宝网 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得了 免费广告宣传、 增加交易机会等不正当 利益, 构成不正当竞争.在淘宝公司对 淘宝网 进行安全升级, 并向行政执法 部门举报并立案后, 被申请人仍在实施 不正当竞争行为, 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 损失.在 双
11 来临之际, 如不能及时 制止上述行为, 将给申请人造成不可弥 补的损害.因此, 本案满足作出诉前行 为保全的条件. 被申请人认为, 帮5买 网站并不 销售商品, 而是为注册会员提供代购、 运 费和减价补贴服务, 与 淘宝网 不构成 竞争关系. 帮5买 网站会员的购买行 为实际均是与 淘宝网 等购物网站之间 的交易, 不仅不影响商家的利益, 还因其 对注册会员的补贴促进了 淘宝网 购物 量的增加.互联网作为新兴产业, 鼓励 中小微企业合法经营, 在案件未实体审 理的情况下对其作出禁令, 不符合社会 公共利益. 某专家认为,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 作 出诉前行为保全前应审查是否构成侵 权、 是否会给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难以 弥补的损害、 申请人是否提供了担保、 是 否损害公共利益这四方面内容.申请人 须证明其实体胜诉的可能性, 包括证明 其是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及对方行为 构成侵权的可能性.知识产权不仅关系 权利人的利益, 也关系到公共利益, 故应 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权衡. 【案情】
2004 年12 月21 日, 红太阳公司 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第
4425670 号商 标, 国家商标局于
2007 年10 月14 日 予以注册公告, 核准的专用期限为
2007 年10 月14 日至
2017 年10 月13 日.核准的商品服务列表为: 小 型机动车、 运货车、 电动车辆、 货车 (车辆) 、 陆地车辆发动机、 车辆轮辐、 小汽车、 摩托车等.该商标为图形加 中文及其拼音组合商标.2010 年3月26 日, 红太阳公司向江汽公司发 出警告函: 你公司制造并于市场上销 售的 瑞风、 瑞鹰、 宾悦、 同悦 等系列 汽车所使用的尚未获得商标注册的 五星标识与红太阳公司已取得注册 的商标高度近似,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 二条的规定, 你公司已严重侵犯了红 太阳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此, 敦促你公司立即停止在汽车、 公司网 站和宣传材料等事项上的商标侵权 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并立即停止 制造及销售一切与涉嫌侵犯红太阳 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有关产品, 否则, 将启动法律程序, 追究你公司的法律 责任.江汽公司使用的商标标识尚未 获准国家商标局注册.其收到上述函 件后不久, 即于
2010 年4月15 日对红 太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的诉讼. 【分歧】 本案争议焦点涉及到如何对组合商 标的专用权进行保护的问题.对江汽公 司使用的商标标识是否侵犯红太阳公司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存在不同意见.第一 种意见认为:组合商标可以拆分进行保 护,江汽公司使用的商标标识侵犯红太 阳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二种意见 认为:组合商标不可以进行拆分保护, 江汽公司使用的商标标识未侵犯红太阳 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解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本案中, 江 汽公司的商标标识所使用的商品为汽车 类, 红太阳公司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 的商品种类第十二类亦为汽车, 即江汽 公司被红太阳公司发侵权警告的 椭圆 形加五叉星 商标标识所使用的商品与 红太阳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种 类相同.因此, 可以进行下一步判断: 涉 案两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并造成混 淆或误认. 1.关于组合商标的保护 江汽公司在汽车商品上所使用标 识的性质应为未注册商标.对于未注 册商标,虽不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 用权,但只要其不侵犯他人在先取得 的合法权利,对于该非注册商标之上 的其他正当权利,依法应予保护.江 汽公司使用的商标标识是一个 椭圆 形加五叉星 图形,而红太阳公司的 注册商标是一个组合商标.商标法第 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 为限.依此,组合商标实行整体注 册、整体保护的原则.本案中,红太 阳公司的第4425670 号注册商标系图文 组合商标,该组合商标是一个整体, 由多个独立的部分组成.红太阳公司 在使用该组合商标时,应当将商标作 为一个整体使用,而不能单独使用该 商标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也不能对 组合商标进行任意拆分要求保护其中的 某一部分,否则即违反商标法关于不得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图样的规定,导致无 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红太阳公司虽对其 图文组合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然而在 实际要求保护过程中,红太阳公司对该 图文组合商标进行了拆分,实质上要求 单独对 正圆形框内含正实心五角星 图形部分加以保护,该要求保护行为与 红太阳公司取得授权的注册商标标识不 相一致,不属于对其被授权使用的注册 商标的正当维权.在判断该商标是否与 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问题上,应将组 合商标的整体或商标的主要部分与他人 使用的商标进行比较.本案中,对于文 字加图形的组合商标,文字内容和文字 意义往往成为商标识别性和特殊性最显 著的特征.因此,对于有汉字的图文组 合商标来说,该组合商标最为显著的实 质部分亦即主要认读部分是汉字 大运 ,而非 正圆形框内含正实心五角 星 的图形.江汽公司所使用的商标标 识并无汉字 大运 ,亦无汉语拼音 DAYUN,两者不构成相同或近似. 2.关于是否会造成混淆或误认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使消费者能 够识别商品及其来源.本案涉案产品 为汽车,相对而言,汽车属于贵重商 品,普通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汽车商品 时,往往会施以更高的注意力, 对于所欲购买或使用的汽车,在 品牌、性能、价格、外观、售后服 务、制造商的资质等许多方面,一 般都要进行慎重仔细的了解.而相 关公众施以的注意力越高,导致混 淆误认的可能性就越小.江汽公司 自2005 年底开始在其生产的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上使用标识, 且该图形标识与 江淮汽车 或 JAC 标识一并在汽车商品上使 用,江汽公司通过持续推广、宣传、使用,标识与 江淮汽车 JAC 已形成了固定的联系,该 未注册商标标识已具有了很强的 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相关公众 对两者商标所标注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