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1-05 |
7、太湖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
2011 年颁布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 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 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 的,应当依法关闭;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
第三章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 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 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7 本项目所选厂址位于常熟市富春江东路
69 号佳源工业坊
6 号,属于太湖流域三级 保护区内,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常熟)有限公司 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白茆塘. 因此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8、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表1-7 本项目 三线一单 对照分析情况汇总 序号 判断类型 对照简析 是否满足 要求
1 生态保护 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常政发(2016)59 号附件、20161101),常熟市 现有
5 类12 个生态红线区域(其中
9 个省级红线管控区及
3 个市级红线管控区),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沙家浜 ―昆承湖重要湿地,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直线距离约 4400m. 因此本项目不在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且项目不会对附近生态 红线区域造成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管控要求 是2环境质量 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二氧化氮的年平均和日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臭 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细颗粒物年平 均超标,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均达标.常熟市 的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企业废气和汽车尾气,按照相关大气 行动规划常熟市进行企业废气和汽车尾气治理以使环境空气 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二 级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各项评价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
区域噪声均符合《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是3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用量相对较少,不属于 两 高一资 型企业;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 是4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常政办发【2016】22 号文附件《建 设项目环保审批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常熟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产业定位,无 三致 污染物及持久性有机物或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未列入常熟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是
9、 两减六治三提升 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政发[2016]47 号) 和《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
30 号),其中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2017 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 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