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8-01-06 |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5月22 日(周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5月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21 日下午 15:00 至2018 年5月22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因参加国资委组织的培训无法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举董事苏国 平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446,243,343
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49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93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445,698,743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43.440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40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544,6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份 81,876,61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7.980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81,332,019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927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544,6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
同意 445,700,8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784%;
反对 5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1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1,3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374%;
反对 5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