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1-06 |
28 次主 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同年
6 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01 4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7月7日颁布、同年
8 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01 5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