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01-06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1月24 日13:30(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
2019 年1月24 日13: 00- 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武 侯区武青南路
51 号大科星创意园
1 栋613 室) .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市达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爱心巷
55 号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
电话:0818-278300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
51 号大科星创意园
1 栋613 室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
电话:028-866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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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达州市达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达川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
4 项目编号
5117212019000001 5 服务期限 10年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年(大写:叁仟陆佰 万元整/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00万元/年(大写:叁仟陆佰 万元整/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 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
3、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 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5 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 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二者 价格扣除不进行累计)
1、 根据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失信企业报价处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