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01-12 |
第二章) .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 7.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 绝.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新余市政府采购工作. 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业主进行技术交流时, 或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用书面(包括文件、传真、电报、 数据电文,下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
3 天,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给予答复. 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 为同意. 8.3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以 第7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在江西政府采购网和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网址www.jxzfcg.gov.cn 和http://jxsggzy.cn/web/) ,更正函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 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4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 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 件和资料. 9.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9.3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格式编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1.1.1. 投标文件目录表 11.1.2.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资料 11.1.3.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资料 11.1.4.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资料 11.1.5. 投标报价资料 11.1.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1.2 投标人按照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