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01-16 |
19 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有关发行安 排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有效期为
2 年;
公司可以在
2 年内分期发行, 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7 年;
2.发行利率: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每周公布 的价格为基础,结合具体期限和市场资金状况而定.具体发 行利率以发行公告为准;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 金融机构贷款及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等.
二、授权事宜 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 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 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 中介机构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