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01-17 |
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 大难题,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获得者. (7)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非常突出,对我国宣传文 化和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全国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 重大影响或获得全国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4 ― 2.第二层次人选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选拔当年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含50 周岁,其中
45 周 岁以下的占 70%)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 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 国内领先水平;
或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 果. (2)是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 上奖励获得者;
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 奖获得者、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 (3)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 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 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 利. (4)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 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 病,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是省 (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
或对国家经济与 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 ―
5 ― 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 较大影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3.第三层次人选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选拔当年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45 周岁,其中
40 周岁 以下的占 70%)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以 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1)是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 上奖励获得者,或市(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奖励获得者.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 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 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负责人. (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 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 防、控制、消除疾病,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 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 是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获 得者. (6)在宣传文化和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的业务水 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三、选拔数量与程序
(一)推荐 工程 人选,必须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 ―
6 ― 择优 原则,按照《湖南省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 (湘人发〔2004〕118 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市州所属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初步评选后, 报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其主管部门 初步评选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