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8-01-21 |
一、交易概况: 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振兴壮大河北装备制造业 的要求,为做大做强河北宣工,加快推动河北钢铁产业链向装备制造业延伸,河 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钢铁集团)加大了对河北宣工的资金投入 和扶持力度,拟通过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向本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贷款,借款 利率 4.779%. 根据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10)74 号《关于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钢铁集团委托管理本 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工发展) ,并代 行宣工发展 100%股份的股东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30日,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200亿元,法定代表人:王义芳,该公司主要业务是对所投资企业资 产进行运营管理;
冶金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
资产租赁;
钢材、炉料销售;
国内 劳务派遣等,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44.63亿元,净利润16.25亿元.截至 2010年6月30日,总资产2581亿元,净资产740.74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委托人: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借款人: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金额: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足问题,河北钢铁集团通过兴业 银行石家庄分行向本公司委托借款10000万元,具体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等已在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
借款利率:4.779%.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关联方为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供的财务资助, 且借款利率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0.531 个百分点,既符合公允的市场化原则, 又体现了河北钢铁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本次贷款到位后,有利于缓解公司的 资金压力,降低筹资成本,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和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杜书箱、闫荣城、李太芳为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河北钢铁 集团为河北宣工借款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有利于缓解河北宣工生产经营及业 务发展所需资金,利率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原则,同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 、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王建 军、周之胜、韩永强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非关联董事杜书箱、闫荣城、李太芳、 陈利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