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1-24 |
500 万元,在兴国县洪门工业园旁建设年产
4 万立方米环保新型水泥免蒸加 气砌块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 (1998)第253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中J(非金属矿采选 及制品制造)中64 条 砖瓦制造,全部编制报告表 .本项目为页岩砖生产项目,则该建设 项目需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报告表.本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 编写成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 (2015.1.1) ;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 》 (2016.9.1) ;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6.1) ;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1.1) ;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4.24 修正版) ;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 . (2)相关文件 ①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61 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 ;
③国家环境保护部第
3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6.1) ;
④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 通知》 . (3)技术规范 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1) ;
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
兴国县政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4 万立方米环保新型水泥免蒸加气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1993) ;
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
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
(4)委托方提供的项目资料. ①《建设项目委托书》2016 年8月;
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5 年8月.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以及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年产
4 万立方米环保新型水泥免蒸加气砌块项目 建设单位:兴国县政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地点 兴国县政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4 万立方米环保新型水泥免蒸加气砌块项目位于兴 国县洪门工业园旁,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5°23'
28.1'
'
, 北纬 25°17'
04.2'
'
. 项目东侧为荒地, 项目东南侧厂界 50m 处为居民,5 户,共18 人;
南侧 150m 处为 G319 国道;
西南侧 30m 处有
3 户居民;
项目西侧为工厂;
项目北侧为山林, 120m 处为潋江.具体见项目附图
1 地理位置图,及附图
2 周边情况图. (3)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占地面积
70 亩,建筑面积为 37750m2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 厂房和办公楼等. 办公楼为
1 栋2层, 建筑面积约为
250 m2 ;
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
2500 m2 ;
原料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