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01-25 |
2 . 热爱环保事业,扎根基层,开拓进取,求实奉献,在环 境质量、 三大工程 、执法监管、总量减排、环保改革等主要环 境保护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岗位及其技术与管理岗位上做出突出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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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关心国家和集体利益, 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在群众 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4 . 努力钻研环保业务,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 能力,能及时解决本岗位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工作实绩突出.
5 、连续从事环保工作5年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 一)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 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初审和复审,分别在本单位 和省级范围公示.
1 . 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 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 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 . 省辖市、省直管县 (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先进集 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 市)评选推 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经各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境保护局审核同意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 全省环保系统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 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 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省评 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省人力资源 ―
4 ― 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 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表彰对象.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有 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不及时反馈意 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 二)评选要求
1 . 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 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
2 . 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评选推荐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 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 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凡任期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 题的单位,原则上该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 的先进工作者须经纪检 ( 监察) 、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 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
3 .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严把事迹材料审核关,认真处理群 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 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地区 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 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 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 市)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 见附件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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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送材料和时间安排
1 .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填写 《 河南省环保 系统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 附件3) 、 《 河南省环保系统先进工 作者审批表》( 附件4 ) 、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 附件5 ) 、推荐 对象汇总表 ( 附件6 )各一式6份.有关表格请登录河南省环境 保护厅门户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