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8-01-25 |
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提 出初审意见. 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 10日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核发变更证明文件,对 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按 时办结;
法定告知. 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 10日 送达 4.送达责任:制作送达文书;
按规定送达当事 人,信息公开. 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 10日10日 事后监管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基金会变更后依法开展活 动. 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4 基金会登 记(2) 变更 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 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 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 更登记. 不收费 服务
电话:0371-65908130 投诉机构:驻厅纪检监察室 投诉
电话:0371-65506546 受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8号410室20日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责任 处室 承诺 时限 法定 时限 收费情况 及依据 受理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的依法告知理由). 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 5日 5日 审查 2.审查责任:材料审查(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 门意见;
提出初审意见. 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 10日 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核发注销证明文件,对 不予注销的书面告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按 时办结;
法定告知. 省民间组织 管理局 10日 送达 4.送达责任:制作送达文书;
按规定送达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