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8-01-26 |
有 利于教师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和方式, 与时俱进, 大胆探索, 创新 人才培养方式, 自觉推行素质教育,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有利于 引导优秀师资合理流动,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有利于推进课 程改革,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真正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 教 学艺术精湛、 区域同行公认、 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一 线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2.坚持统筹兼顾.要充分考虑所辖县市区的数量、各县市 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状况、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 ―4― 因素, 合理分配名额, 避免少数学科、 学段和少数地区的推荐人 选过于集中. 要认真落实好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向乡村教师倾 斜, 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倾斜的政策. 原则上保证每个县市区、 每个学校都有推荐计划. 3.坚持科学评价.要认真总结借鉴
2016 年度我省首次中 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 内认可的评价形式,通过采取现场听课评课、面试答辩、同行 专家评议、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多种评价形式, 对申报对象的 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任职资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 考察,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 师的意见建议, 科学制定推荐办法, 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要严格标准条件,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严格把握推荐质量, 严格 执行公示制度, 严肃工作纪律, 切实做到规范操作, 公开透明, 监督有力,实现阳光考核推荐,确保推荐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对岗 (专业)申报,向学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 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2.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 核推荐委员会, 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7 人, 其中一线教师不 少于 70%. 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 基本条件、 职业 ―5― 道德、 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 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 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各类人员水平评价基本标 准条件, 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 推荐参评人员. 拟推荐参评人 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须在单 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县市区综合考核.根据市州下达的推荐计划,做好所属 学校参评人员的综合考评推荐和公示工作.公示须在县市区教 育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期不得少于
5 日. 4.市州确定拟推荐人选.组织同行专家对照评价基本标准 条件, 通过实地考核 (见附件 3) 、 审阅材料等形式, 对县市区推 荐的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省里下达的指标计划确定 拟推荐人选并在市州教育政务网上公示, 公示期不得少于
5 日. 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荐参评对象的教学过程、 教学方式、 教 学手段、 教学艺术及教学效果, 客观反映推荐参评人员的教学理 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各市州对推荐的参评对象须提交一堂 完整的授课视频,视频要求见附件 4. 5.资格复审.省教育厅按推荐名额控制数接收各市州推荐 材料, 对各市州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取 消其参评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对象的基本情况将在湖南教育政 务网(http://www.hnedu.gov.cn) 公示,公示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