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8-01-26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 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 ),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源证券 或 本公司 )对泉牌科技的业务情况、 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泉 牌科技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开源证券推荐泉牌科技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 项目小组 )根据《工作 指引》 的要求,对泉牌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 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 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泉牌科技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监事、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福建君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交流;
查阅了公司章 程、 三会 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 税凭证等;
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 福建泉牌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1-5-2 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 《福建泉牌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 《尽 职调查报告》 ).
二、内核意见 本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
2018 年1月12 日至
2018 年1月15 日对泉 牌科技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 阅,于2018 年1月15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共
7 人,其 中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各
1 名.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 法、违规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
不存在持有拟推荐挂 牌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 形. 根据《业务规则》对内核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泉牌科 技本次挂牌出具如下的审核意见:
(一)本公司内核小组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项目小组制作的《尽职调 查报告》 进行了审阅,并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认为项目小组 已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资料核查、测试计算、访谈、咨询等工作;
项目小组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 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业务技术事项发表了意见.项目小组已按 照《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