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8-01-26 |
9 10,854 14,120 再保险资产 6,099 3,527 客户贷款及应收利息
10 26,026 41,144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股息 C 118,123 其他应收账款 6,324 4,266 预付货款 99,480 8,216 其他预付款及按金 1,437 2,652 抵债资产 3,940 2,566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金融资产
304 5,108 现金及银行结存 1,300,589 1,274,409 1,693,972 1,497,393 流动负债 保险合约 49,991 55,508 保险应付款
11 7,250 10,904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29,579 25,028 银行贷款 354,141 800,645 应付本期税项 26,369 36,464 467,330 928,549 流动资产净值 1,226,642 568,84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6,775,089 5,410,753 C
5 C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2017年12月31日结算
2017 2016 注释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198,131 552,774 保险合约 37,659 38,2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397 32,614 264,187 623,656 资产净值 6,510,902 4,787,097 股本 1,715,377 891,135 其他储备金 1,628,236 1,036,270 保留溢利 拟派股息 47,781 22,971 其他 3,119,508 2,836,721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6,510,902 4,787,097 C
6 C 注释
1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愀刍峒剖岚洳嫉南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其 统称指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 ( 「诠释」 ) ) 、及 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 《公司条例》 之规定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 定. 除以下资产及负债是以公平值列账外,本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C 投资物业 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出售组合及抵债资产按账面值或公平值扣除出售成本两者中之较低者入 账. 本集团已采纳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新准则及准则修订.采纳此等新准则及准则修订对本综合 财务报表并无影响或构成重大影响. C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披露动议 C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C 2014-2016周期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於其他实体权益的披露 C
7 C 截至本业绩公布刊发日期,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新准则及准则修订;
该等新准则及准则修订 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尚未生效,亦没有在本综合财务报表内提早采纳如下: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 保险合约 C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之长期权益 C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投资物业转让 C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和计量 C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於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保险合约」 C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具有负补偿之预付款项特性 C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之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资产出售及注资 C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 诠释第22号C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所得税处理的不确定性 - 诠释第23号C2014-2016周期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C 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C 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投资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C 2015-2017周期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