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8-01-30 |
第一节公司概况/
六、公司子公司 情况 中进行了披露. (3) 对业务收入占申请挂牌公司10%以上的子公司,应按照《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第 二章
第二节公司业务的要求披露其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业务收入占公司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6 年1-4 月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入金额 占公司收入比例 收入金额 占公司收入比例 收入金额 占公司收入比例 上海和和 142.56 7.31% 294.86 6.33% 150.54 8.08% 温州创和 72.98 3.74%
0 0.00%
0 0.00% 因报告公司子公司业务收入占公司的比例均未达到10%,公司不需 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试行) 》
第二章
第二节公司业务的要求披露其业务情况.公司已在公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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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让说明书
第一节公司概况/
六、公司子公司情况、第四部分公司财务/ 十六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中披露了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4)子公司的业务为小贷、担保、融资性租赁、城商行、投资机 构等金融或类金融业务的, 不但要符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的规定,还应符合国家、地方 及其行业监管部门颁布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申请挂牌公司参股 公司的业务属于前述金融或类金融业务的,须参照前述规定执行. 上海和和的经营范围为: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服装面料辅料、工 艺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化工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温州创和的经营范围为:热熔胶贴合加工,鞋材加工;
鞋材、热熔 胶、服装辅料、鞋辅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生活日用品、 五金配件、机械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和和、 温州创和的业务均不属于金融或类金融业务, 该条不适 用. 综合上述, 公司对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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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主办券商回复: 1)尽调过程和事实依据 主办券商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指引 (试行)的规定,对申请挂牌公司子公司逐一核查,主要包括查阅了子 公司的工商档案、业务资质资料、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查询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询问会计师并查阅审计报告、 访谈公司管理人 员、实地走访子公司,查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 ――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公开转让说明书. 2)事实与分析 公司已对子公司的主体资格、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子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基本财务情况已在 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根据工商、 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并经检索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子公司依法存续、正常经营,未因违反法律法规 受到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对子公司的核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