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8-01-30

1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湘团联〔2014〕8 号 关于开展湖南省 湖湘青年英才 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团委, 省委各部委、 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处,各省属高校和企 事业单位、各中央在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加快我 省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提升我省创新、创业人才竞争力,激励全省 广大青年为促进 三量齐升 、推进 四化两型 、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发挥生力军作用,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湖南 省 湖湘青年英才 支持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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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

35 周岁(1978 年5月以后出生)以下,拥有中国国 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在湖南省内创新、创业的优 秀青年.

(二)具体条件 1.青年创新英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3)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 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省部级二等奖须排 名前三位以内) ;

(4)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 社会效益. 2.青年创业英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创办或领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是本地区青年创业人才 的杰出代表;

(3) 个人拥有企业 30%以上股份, 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4)企业成立

2 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或独特经营管理模式的企业优先推荐. 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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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名额及方式 全省支持

20 名 湖湘青年英才 . 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将采取资金支持、信息共享、学术交 流、创新支持、创业服务等方式对入选青年英才进行多方位的支 持和服务.其中资金支持为,对入选 湖湘青年英才 给予

10 万元资金支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评审程序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湖南省 湖湘青年英才 支 持计划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省评委会 ),负责湖南省 湖 湘青年英才 支持计划的评审工作.省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 简称 省评审办 ,设团省委),负责评审日常工作.

(一)组织申报 各市州团委会同市州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 织开展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组织初评后, 提出本地区申报人选 (名 额详见附件 1) . 各省直单位、各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各中央在湘单位推 荐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创新类申报人选,由省评审办进行初评后, 提出申报人选(32 名) . 市州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湘单位不 重复推荐人选.

(二)专家评审 省评审办组织专家学者分行业或专业进行评审, 投票确定拟 入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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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地考察 省评审办组织考察组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核实有关情况.

(四)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

(五)审定 省评委会研究审议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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