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02-03 |
1 摘要.2 正文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9
二、评估目的.10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1
五、评估基准日.12
六、评估依据.12
七、评估方法.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4
九、评估假设.14
十、评估结论.15 十
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5 十
二、特殊事项说明.15 十
三、评估报告日.20 附件.21 第二册(房地产证汇编) 第三册(评估明细表) 第四册 (评估说明) 莱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嘉兴市嘉禾北京城商铺房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1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 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嘉兴市嘉禾北京城商铺房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2 摘要
一、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市 嘉禾北京城商铺. 该经济行为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11 月7日董事会决议批 准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二、评估目的 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 市嘉禾城北京城商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嘉兴市嘉禾北京城商铺房产. 评估范围为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建国北 路和北京路的嘉禾北京城商铺房产. 嘉禾北京城商铺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建国北路和北京路的嘉禾北京城购物 广场.该广场分二期建设,分别于
2002、2003 年竣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 约为 4.5 万平方米,钢混结构,地上 3~4 层.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 面积为 15,917.65 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 5,901.73 平方米,共计
71 个 档口商铺,单元面积为 27.80~348.71 平方米,分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