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02-03 |
四、收购意向主要内容 甲方: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收购标的及收购价格
1、甲方合法持有利安人寿20%股权,甲方同意乙方拟受让利安人寿4.90%股权.
2、 乙方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审计 报告及评估报告,具体收购价格将依据中介机构对利安人寿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的价 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收购款的支付 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利安人寿4.90%股权收购款的具体支付方式.
(三)其他约定
1、 在本意向书签订后, 将对本次交易启动合理的尽职调查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 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尽职调查时间预计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约1个月,在尽职调 查期限内,甲方及标的公司应当配合并积极协助乙方委派之人员的调查行为,包括 财务审计、法律调查及项目核查评估等,根据乙方委派人员之合理要求提供与此次 交易相关之资料.
2、 由乙方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审计 报告及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
3、 双方同意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至正式协议签署前, 甲方及标的公司将不再 与任何第三方就此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询价或要约,且不与第三方进行任何与交易 有关的协商和讨论,或不进行与此次交易相冲突或对其造成干涉的交易.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5―050
五、交易的主要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制订的发展战略,做好资本运作工作,以百货零售为基础,积极并购 雨润集团内优质资产. 本次交易取得利安人寿4.90%股权,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助于进一步注入金 融资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收购意向的风险提示
(一)本意向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有关股权收购的依据,具体收购事项尚需交 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后签署相关正式合同,还需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等程序,有关收购 事项的双方决策及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由于目前尚未签订正式协议,本意向书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 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三)关于上述收购股权意向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备查资料:《股权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