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8-02-05 |
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
全体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如有利益冲突,相关的董 事已经予以回避. 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董事: 董事长: 赵哲夫 董事: 孙雁芳 徐F洪汝乾 李国栋 周志强 独立董事: 徐伯俊 钱锡安 辛小标 签署日期:2006年7月14日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报告中所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其它书面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四、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联系人:李思思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7月14 日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独立董事审查了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收购人 )收购本公 司的相关文件,认为:收购人本次收购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已经履行的收购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收购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徐伯俊 钱锡安 辛小标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