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02-05 |
600576 收购人名称: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
27 层01 室、28 层01 室、29 层01 室 通讯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09 号东煌大厦
29 层 邮政编码:
350003 签署日期:二九年十二月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1 收购人声明
一、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收购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宝 矿业 )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好万家 )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摘要中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万好万家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收购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收购是因天宝矿业以其拥有的置入资产的价值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 部分认购万好万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而导致的. 万好万家本次非公开发 行是万好万家与天宝矿业进行资产置换及向天宝矿业发行股份支付置换差价暨 万好万家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一部分.2009 年5月27 日及
8 月4日,天宝矿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履行 决策程序,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决议.2009 年12 月12 日,万好万 家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本次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须经万好万家股东大会批准及证监会核准;
本次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待取得万好万家股东大会同意免于发出要约, 且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收购尚须中国证监会对本收购报告书摘要审核无 异议.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收购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 聘请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6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6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9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情况.10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
六、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简要情况.11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2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12
二、收购人作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12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4
一、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