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8-02-11 |
27 号 联系单位地址 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
5 栋1301 联系人 李奇凤 联系人 邓双凤 电话
13985974288 联系电话 0859-3233111 电子邮箱 电子邮件 /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2018 年10 月19 日第6页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 地址: 普安县盘水镇营盘路
27 号 联系人:李奇凤
电话:
139859742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印象兴义
5 栋1301 联系人:邓双凤
电话:0859-3233111 1.1.4 项目名称 黔西南州普安县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决战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招标 1.1.5 建设地点 普安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详见批复文件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应阶段服务工作 1.3.2 勘察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 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工 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 费,招标代理费包干计 贰万元整($20000.00 元)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接收疑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招标人澄清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投标人收到确认时间:24 小时内.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11 月09 日09 时10 分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招标人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答 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应在
1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通知后
1 天内书面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该项目为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投标人于招标文 件递交截止前2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
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 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2)在黔西南州投标保证金试点范围内的企业可提供贵州富鑫非融资性担保 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担保投标 联系人及电话为:王经理:18685974740 第7页联系人及电话为:孙经理:15685986668 公司地址:兴义市瑞金路富康国际写字楼31楼).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账户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2881010001201100053646 汇入行行号:314707092889(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