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02-21 |
(三)净资产类. 1. 事业基金 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 事业基金 科目, 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 一 般基金 、 投资基金 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 事业 基金 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占用的净资 产金额,以及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转账时,应将原账 中 事业基金 科目所属 投资基金 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 新账中 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科目,并对所属 一般 基金 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 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科目金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 财政补助 结转 科目;
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 中 财政补助结余 科目;
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 事业基金 科目. 2. 固定基金 科目. -
8 - 新制度未设置 固定基金 科目,但设置了 非流动资产基 金 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 固定基金 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以及 在原账中冲销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 非流动资 产基金――固定资产 科目. 3. 专用基金 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 专用基金 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上述 科目发生变化,如不再包括修购基金.转账时,应在新账中 专 用基金 科目下按照新制度规定........